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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作者:常源,编辑:主题君,原标题:《55名消费者联名举报苹果,要求零佣金开“苹果应用商店报告”》,来自AI一代10月20日,一份由55名中国消费者联名签署的《苹果滥用市场管理举报报告》已提交给国家管理部门,以规范中国市场。该报告,以王琼飞为代表 田俊伟指控苹果公司滥用其在中国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强迫交易、捆绑、反指导条款、收取“不公平高价”等一系列垄断行为,严重侵犯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报告的主要诉求是要求国家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苹果公司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开通第三方支付渠道面向中国消费者的第三方应用商店。主要需求:要求开放零佣金第三方支付和应用商店。从举报信内容来看,中国消费者的55起举报请求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请求立案调查,二是请求责令改正。在要求立案和调查的过程中,举报人要求监管机构认定苹果公司犯下了三大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限制交易和搭售:强迫中国消费者只能通过苹果公司的IAP(应用内购买)在iOS应用程序内购买数字商品和服务。同时,禁止开发商通过反指导条款引导消费者使用IAP以外的支付方式。有限优惠:中国消费者被迫只能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获取iOS应用程序。不公平的高价:迫使中国买家承担佣金使用 IAP 时高达 30% 的费用构成不公平的高价。在请求责令改正时,举报人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开放第三方支付:责令苹果向中国消费者开放IAP以外的第三方支付渠道。报告特别要求允许开发者引导那些在任何第三方平台或支付渠道上的购买者通过外部链接、按钮、H5等方式完成购买,并且苹果应免除这些第三方支付的任何形式或金额的佣金。开放第三方应用渠道:苹果公司被责令向中国消费者开放App Store以外的iOS应用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应用商店和网页侧载。同样,举报人要求苹果免除这些渠道任何形式或金额的佣金、技术服务费和其他费用。降低佣金:苹果公司已被勒令降低其内部佣金率。app数字商品交易,费率不得高于buonworld其他国家和地区最优惠费率 指责苹果“民族歧视”,全球最严肃的中国市场政策报告第一个主要事实论据是,中国消费者正在遭受苹果的民族歧视。举报人发现,相比欧美市场,中国消费者仍被苹果封杀,无法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和第三方应用商店,还被迫承担高达30%的“苹果税”。投诉信中援引了美国和欧盟的最新动态作为对比: 美国:2025年4月30日,加州北区联邦法院最新裁决,责令苹果提供 拥有支付渠道选择的美国人。自由裁量权允许消费者点击应用程序中的内置链接、pindutan、H5等跳转到该网站第三方平台并使用任何第三方支付工具进行购买,苹果不需要承担任何形式或佣金金额。欧盟:被欧盟罚款5亿欧元后,苹果公司将于2025年6月26日大幅放宽欧盟第三方支付渠道。允许欧盟消费者跳上第三方平台,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且委员会采取了分级模式。第三方支付渠道的佣金第一年低于12%,次年降至10%。举报人强调,苹果并没有在中国积极推广美国和欧洲的低(零)模式。作为苹果全球第三大市场,中国仍然受到苹果全球严格的mga监管:只能通过app从商店下载应用程序,只能通过IAP购买数字商品,只能承担30%的佣金负担。此外,苹果在许多国家放弃了反指导条款美国、欧盟等尝试在中国仍然有效。这意味着中国开发商被禁止引导消费者使用IAP以外的支付渠道。报告中的对比表还显示,在中国市场,支付渠道仅限于应用内支付,平均佣金率为30%。全球首封指责中国消费者“苹果税”的举报信,主要的两个事实论点是,“苹果”对中国消费者的负担太大,其相对负担超过美国和欧洲,总量可能超过欧洲和美国。投诉信援引公开报道的数据称,2024年中国消费者缴纳的“苹果税”金额将为64.4亿美元,仅次于美国的148亿美元,但超过欧洲的48亿美元。报告随后计算了“苹果税”占其收入的比例每个市场都说明了中国消费者的相对负担。举报人根据2024财年收入数据(中国646.5亿美元、美国1692.6亿美元、欧洲1048亿美元)测算,中国税收占中国收入的10%;美国相应比例为8.8%;而欧洲相应比例仅为4.6%。报告指出:苹果在中国每赚10美元,就有1美元来自苹果税,而在欧洲则不到0.5美元。 “苹果税”对中国消费者的相对负担超过美国和欧洲。报道还援引中国媒体的预测称,由于美国已经对第三方支付实行零(低)税率,因此当地“苹果税”总额将继续下降。该预测假设美国和欧洲使用的 IAP 与第三方支付的比例欧洲开发商的比例为3:7。预计到2026年,美国的总“税收”将降至63亿美元,欧盟将降至71亿美元。此后,中国消费者缴纳的“苹果税”可能为全球最高,达81亿美元,比美国多18亿美元,比欧洲多10亿美元。全球多国对苹果采取法律行动 报告指出,继欧美之后,日本、韩国、英国、印度、西班牙、土耳其、巴西、俄罗斯、澳大利亚、哥伦比亚等10多个国家对苹果垄断行为采取了各种法律行动。投诉信列举了近期的几个案例:苹果全球第四大市场日本7月29日宣布,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将迫使苹果开放外部链接、第三方应用程序等第三方交易模式。今年12月18日之前的征购渠道。澳大利亚联邦法院 8 月 12 日裁定,苹果滥用其在 iOS 应用分发和应用内支付领域的市场主导地位,指出其对侧载和替代支付的禁令扼杀了竞争。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9月1日起生效,要求在俄罗斯销售的iPhone等智能硬件允许第三方支付渠道和第三方分销渠道。哥伦比亚:国家工商总局8月下旬宣布启动反垄断调查,评估苹果是否压制替代应用商店和支付方式。报告最后表示,苹果公司收取过高佣金的不公平、高价格,导致“苹果税”成本最终由中国消费者承担,损害了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下为原文举报函:《关于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举报函》 收件人: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EMS 编号:1259324178701 举报人:王琼飞、田俊伟等 55 名中国 iPhone/iPad 消费者(以下简称“中国消费者”) 举报人:苹果公司,住所: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库比蒂诺市 One Fool Way。 Cupertino, CA95014, U.S.A.)举报要求:1.调查和调查苹果公司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以下非法行为:(1)强迫中国消费者使用苹果IAP(In-App Purchasing,即具有“结帐”支付功能的应用内购买系统)在iOS应用程序内购买数字商品和服务,并利用反指导条款禁止开发者引导消费者在苹果公司之外进行支付 IAP及其他限制性搭售交易和行为; (2)aof限制性交易行为迫使中国消费者只能通过第三方渠道获取iOS应用程序苹果应用商店; 。 2.责令苹果:(1)向中国消费者开放IAP以外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例如允许开发者通过任何第三方支付渠道引导消费者进入任何数字平台,并免除除IAP之外的此类第三方支付的任何形式或金额的佣金; (2)在iOS商店以外的iOS消费者获取渠道打开苹果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应用商店、网页侧载等,且苹果应用商店以外的第三方应用获取渠道免收任何形式或金额的佣金、技术服务费等费用; (3)降低苹果应用内mga数字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佣金比例,并应低于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最优惠比例。事实陈述:举报人发现,与欧美相比,中国消费者仍然受到苹果的封锁。他们是被禁止的d 避免使用欧美等 IAP 以外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数字商品和服务。他们被禁止使用除App Store和欧盟等其他应用程序获取渠道以外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商店/网站。他们被剥夺了选择支付渠道和应用获取渠道的权利,并被迫承担高达30%的苹果税负,这比欧美国家还要高。具体来说: 1、由于苹果的垄断行为,与欧美相比,中国消费者被剥夺了选择支付渠道的权利和获取应用程序的权利。举报人发现,2025年4月30日,加州北区联邦法院的最新判决彻底打破了苹果的支付渠道垄断。该决定命令苹果向美国消费者提供支付渠道选项,允许美国消费者点击内置支付宝iOS应用中的链接、按钮、H5等跳转到任何第三方平台,直接使用任何第三方支付工具购买数字商品和服务,无需任何形式或佣金费用。在欧盟对苹果公司处以5亿欧元重罚后,2025年6月26日,苹果公司避开了欧盟第三方支付渠道。它还允许欧盟消费者跳转到网站等任何第三方平台,并直接通过任何第三方支付工具完成购买。它还采用了阶梯佣金模式,第三方支付渠道的佣金低于12%,明年将降至10%。举报人指出,苹果并未主动在中国推广美国和欧洲的低(零)第三方支付佣金模式,这构成了对中国消费者的民族歧视。作为苹果公司继美国和欧洲之后的全球第三大市场,中国仍受制于苹果严格的全球规定:应用程序只能通过苹果应用商店下载、安装、更新和使用,数字商品和应用内服务只能通过IAP购买,并且只能承担30%的苹果税负。不仅如此,苹果还通过反引导条款,禁止中国开发者引导消费者到苹果IAP以外的第三方平台或第三方支付渠道完成交易。由于苹果公司的上述垄断行为,中国消费者无法自主选择其他渠道获取应用程序。他们也不直接在Apple的iOS应用程序中使用IAP以外的第三方支付系统。他们也不允许通过外部链接跳出iOS应用程序来完成购买。相比欧美,至少他们被剥夺了自主选择支付渠道的权利。 。中国消费者仍需缴纳30%的税款在应用内支付场景中向 Apple 付款。支付比例明显高于美国第三方支付渠道的零比例,是欧盟相应最低比例的三倍。不仅如此,中国消费者的苹果相对税负高于欧美。如果没有及时干预,总量可能已经超过欧洲和美国。公开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消费者将向苹果缴纳64.4亿美元税款,仅次于美国的148亿美元,并超过苹果第二大市场欧洲,欧洲对苹果的税负为48亿美元。 2024年,苹果在中国市场的营收为646.5亿美元,美国为1692.6亿美元,欧洲为1048亿美元。以此计算,2024年苹果中国消费者缴纳的税收将占其在华营收的10%,而美国相应比例为8.8%,欧洲仅为4.6%。这意味着,苹果在中国每赚10美元,就有1美元来自苹果税,而在美国是0.88美元,在欧洲则不到0.5美元。苹果税对中国消费者的相对负担超过美国和欧洲。与此同时,美国和欧洲已经对苹果实行第三次缴纳零(低)税率,当地消费者缴纳的苹果税总额持续减少。中国媒体预测,假设美国和欧洲开发商使用的IAP和第三方支付比例为3:7,那么2026年美国和欧盟向苹果缴纳的税款总额将分别为63亿美元和71亿美元。中国消费者可能是全球最大的苹果税贡献者,缴纳81亿美元,比美国多缴纳18亿美元,多缴纳1美元比欧洲还多十亿。 3、日本、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也在对苹果的垄断行为采取各种法律行动。国外的日本、韩国、英国、印度、西班牙、土耳其、巴西、俄罗斯、澳大利亚、哥伦比亚等国都在效仿欧美,要求苹果开放并降低佣金。其中,日本即将成为亚洲第一个不受苹果歧视的市场。 7月29日,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将强制苹果在今年12月18日前开放外部链接等第三方交易模式,同时开放第三方应用程序的访问。日本是苹果公司全球第四大营收市场,仅次于我国。 8月12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裁定苹果滥用其在iOS应用分发和应用内支付领域的市场主导地位。法院指出苹果对sid的禁令电子加载应用程序和替代支付方式抑制了竞争。 8月下旬,哥伦比亚工商监管局(SIC)宣布对苹果发起反垄断调查,以评估苹果是否压制其他应用商店和替代分销渠道,从而阻止开发者使用其他更理想的支付方式。 9月1日,俄罗斯新修订的《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生效。该法打破了苹果公司的封闭体系,要求在俄罗斯销售的iPhone等智能硬件允许第三方支付渠道和第三方分销渠道。因素说明:1、本案涉及的相关市场为香港、澳门以外地区iOS系统下的智能应用交易平台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根据垄断法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相关市场界定规则》,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争夺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统称商品)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相关市场的界定一般需要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相关商品市场是指购买者根据商品的特性、用途、价格等因素认为具有较密切替代关系的一组或者一类商品组成的市场。相关地域市场是指需求者获取商品且交换关系较为密切的地理区域。 。替代需求是从需求者的角度,根据需求者对商品功能使用的需求、品质认知等因素,确定不同商品之间的替代程度。化、价格接受度和易于获取。原则上,从需求角度看,商品之间的替代程度越高,竞争关系越强,越有可能属于同一相关市场。因此,核心是检查事物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的交换。 2、需要充分考虑本案涉及的移动互联网产品的特殊性。考虑到本案诉争服务诞生于移动互联网时代,应从移动互联网实践需求方的使用场景、运营成本、产品商业模式等角度进行分析。如果抛开这些具体情况而谈“替代”,就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来说,需求替代分析方法一般需要考虑对产品属性、功能和用途的需求、质量认可、价格接受程度等因素。ce,并且易于获取。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上述“难”的核心正是“成本转嫁”和“不便”。鉴于iOS系统的封闭性,使用iOS系统的iPhone/平板电脑的用户有一些主观的喜好和习惯,客观上是iOS无法实现的。为了系统与Android系统之间快速便捷的转换,iOS应用程序无法在其他应用程序交易平台上分发和获取;同时,转化应用内交易转化通常需要请求者使用IAP支付以外的更多方式(如手持Android手机代替购买、使用手机浏览器(官网浏览器购买等)分发或支付方式均不适合Apple应用程序。时间均发生在除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因此相关地域市场应 去中心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香港、澳门、台湾以外的地区。 2、苹果公司在本案相关市场具有绝对市场支配地位。苹果公司是iOS系统下智能终端应用交易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港澳台地区的唯一运营商。其他运营商无法进入该平台,可见苹果在该市场拥有100%的市场主导地位。在金诉苹果公司垄断案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认定苹果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以外的iOS系统下的智能终端应用交易平台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3、苹果限制交易和搭售,极大限制了中国消费者的选择。 (1)苹果禁止消费者通过智能终端应用交易平台App Store以外的渠道获取iOS应用程序iOS系统下的orm,并强制执行限制性交易行为。苹果在iOS系统下的智能终端应用交易平台上禁止消费者通过App Store以外的任何方式获取iOS应用程序,该平台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这相当于剥夺了消费者在其他环境下下载iOS应用程序的能力,并迫使市场主体只能使用苹果推广的App Store来获取和使用iOS应用程序。 。在Android系统的所有应用内交易中,支付机构可以自由、直接地与应用开发商洽谈业务,独立建立自己的支付系统,并设定权利和义务。然而,苹果强制中国消费者只能通过IAP购买应用内数字商品和服务,导致消费者无法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独立、直接的服务。事实上,苹果并没有将IAP的使用仅限于实体应用程序中的交易。类似于淘宝,或在世界各地的许多银行和地区进行数字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这只能证明,苹果强迫中国消费者在数字商品和服务交易中只能使用IAP是不合理的,而且这是一种限制性交易。与此同时,苹果迫使中国消费者在获取iOS应用程序和交易数字商品和服务时只能接受App Store和IAP服务的结合。这是不合理的,并且会造成平局。 。目前,苹果已在美国、欧盟等多个国家留下“反指导条款”,允许开发者在其应用程序中安装外部链接、按钮等元素,告知并引导消费者通过苹果IAP以外的第三方支付渠道完成购买。苹果自今年4月30日起取消了美国mga第三方支付渠道的佣金。目前,在中国,反指导条款仍然存在。l 用来禁止开发商告知、引导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这显然是一种限制竞争行为,有利于限制交易、约束行为。 。苹果限制交易、搭售的行为损害了中国消费者选择支付渠道、获取应用程序的权利、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这不仅阻碍了消费者从各种iOS应用获取渠道下载自己喜欢的应用,也阻碍了各类支付机构与iOS开发者直接合作。它还限制了开发商和买家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的机会。限制性交易和合作也迫使中国消费者接受更昂贵的交易渠道成本,尤其是高达 30% 的苹果税。 4、苹果公司存在不公平高价行为,造成中国企业严重剥削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其解释,判断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正当高价行为,可以考虑“经营者在交易相对方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是否显着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 “经营者在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出售或购买相同商品或可比商品的价格”以及“如果经营者在交易对方中出售或购买商品的价格显着高于或低于经营者在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在其他地域市场出售或购买相同商品或可比商品的价格”。与国内交易市场相同或相似条件的Android应用商店,或国外相同或相似市场交易条件的苹果应用商店相比,苹果明确坚持了更高的佣金比例。 。国内同等条件下市场情况,即在非联运场景下,苹果应用商店被迫收取高达30%的佣金,而安卓应用商店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需要强调的是,在Android应用商店的规则中,对于应用软件有两种政策场景:联运和非联运。在多式联运场景中,Android手机厂商会提供多种增值服务,Android应用开发者可以选择不同的分销渠道,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多式联运。然而,苹果应用开发商不仅无权选择获得多式联运服务,也无权自愿选择其他分销渠道。因此,多式联运政策场景下的Android应用商店和苹果应用商店的市场状况不同,无法进行比较。只有非联运场景的苹果应用和安卓应用商店才可能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的“相同或相似市场条件下的相同产品或可比产品”。在这种情况下,苹果应用商店收取高达30%的佣金,远高于免费的安卓应用商店。 (2)在美国、欧洲等国外同等市场条件下,中国的App Store佣金显然很高。苹果已经开放了App之外的第三方支付渠道后,苹果的税率也相应降低了。美国第三方支付渠道的佣金为零,欧盟最低第一年为12%,次年降至10%。对于应用内购买,欧盟的标准佣金比例高达25%,而中国仍保持全球最高的30%标准比例。 “明显高于同等价格”反垄断法规定,苹果公司在其他相同或者类似市场条件下的同类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构成不公平高价。根据传导价格机制,苹果公司收取过高佣金的不公平高价行为,导致苹果公司的税收成本最终由中国消费者承担,损害了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综上,苹果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iOS系统下的智能终端应用交易平台 中华民国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和联系,无公平价格。上述行为不正当,具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后果。其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指定联系人:王琼飞 联系方式:17131115500 10月20日 2025 此内容是我的作者独立意见,不代表虎秀立场。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授权请联系hezuo@huxiu.com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